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。营业执照(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投标人注册资金:人民币1000万(含1000万)以上;
2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且人员、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本次项目的能力;
3.投标人应拥有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评级资质,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级机构备案,大型企业信用评级实施的经验,并成功实施过大型企业的评级项目(近三年有3个以上同类业绩),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大型企业信用评级项目成功实施经历,并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;
4.投标人应近三年未被证监会、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处罚;
5.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,无违法违规,无法律纠纷等不良记录,社会信誉良好,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遵纪守法;
6.评级机构需通过对公司所在的偿债环境、财富创造能力、偿债来源与负债平衡的分析来确定公司偿债能力,公司期望通过合理的评级技术和方法获取尽可能高的评级结果。
7、为了防止重点企业资料外泄,国企、央企建议用本土评级机构,因此本次招投标投标人限非外资股东背景评级机构投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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